亚泰光电创新研究基金
一、基金宗旨
亚泰光电创新研究基金是深圳市亚泰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泰光电”)开放创新的平台和窗口,旨在鼓励与激发相关合作单位人才对技术创新的大胆尝试。
每年面向合作单位征集创新研究思想,并提供相应的研究资金资助。
亚泰光电通过创新研究基金寻找长期联合研究的未来合作伙伴,培养科研后备人才。
二、申报条件
1、以学校院系为单位申请研究项目,不接受个人申请。申请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研究基础,包括高水平的科研队伍、良好的研究环境及研究业绩。
2、每个项目须指定一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重点资助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有充足的时间和人力投入保证的中、青年学者。
2、与亚泰光电已有两个合作项目同时进行中(已签订合同,尚未结题)的,原则上不能作为负责人。
三、资助金额
1、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为10~20万元人民币,项目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
2、对于接受2-3方联合申报(不同高校的老师联合,或者同所高校里不同团队联合)的项目需求,资助金额相应提高,具体金额请见《附件1:亚泰光电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
3、亚泰光电和申请单位将根据具体项目确定合同金额。
四、项目管理
1、成立以高校专家教授为主的专家委员会和以亚泰光电公司管理层为主的管理委员会。
2、采取“专家委员会评审,管理委员会决策”的方式实施。
3、对于通过申请评审的创新研究项目,将签署正式的项目合同,确定双方义务和权利,以及如何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联合申报项目的操作方式请见《附件2:2015年亚泰光电创新研究基金项目申请书(联合申报适用)》中的说明。
4、项目期间发表的论文及著作须注明“受亚泰光电创新研究基金资助”,并有亚泰光电联合署名。所发表的论文不应涉及核心技术。
五、成果归属
1、研究成果申报,遵循联合申报和公司资助的原则,双方相互尊重、互惠互利、着眼长远、共同进步。
2、受资助者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形成的与项目相关的成果的著作权及专利等,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著作、源代码等,其知识产权权利归属申请单位和亚泰光电共有,亚泰光电有权免费优先使用。合作期结束后,申请单位不参与与该研究项目相关的产品产出的分配。
3、亚泰光电和申请单位将根据具体项目确定成果归属等具体事项。